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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开启
  • 工联网
  • 2024年4月11日 07:44

工联网消息(IItime) 4月10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出,其目的是向社会公布增值电信业务试点扩大对外开放政策,通过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激发市场竞争和主体活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与全球共享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同时,通过在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试点开放,更好发挥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进一步积累电信业开放经验,构筑立体化制度和安全监管体系,为在更大范围内开放奠定基础。《方案》指出,将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率先开展试点。并在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

此外,拟在试点地区开展前述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试点批复,并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试点批复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促进电信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断提升电信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10项增值电信业务中的8项,其中6项不设外资股比限制,并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取消了经营类电子商务等多项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开放水平显著提升。二是持续优化电信市场营商环境。优化外商投资电信业务的审批程序,将外资准入审批与电信业务许可审批进行了合并,并将自由贸易试验区部分增值电信业务的许可审批程序改为了告知承诺制,有效提升外资准入便利化水平。

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我国电信业对外开放工作不断深化,产业发展持续推进,制度体系加快完善,监管经验不断丰富,保障能力逐步提升。一是产业发展基础不断坚实。通过引入境外优质的外资电信企业在境内开展经营,为消费者带来了丰富的产品和服务供给,同时激发了境内企业创新活力,提升了行业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为电信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二是监管政策法规持续完善。《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正式实施,配套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进一步提升了开放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电信领域监管法规体系持续完善,自2022年《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修订以来,外资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外资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三是管理经验不断充实。电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以及年报和公示制度等有效实施,有力保障电信市场有序规范运行,为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发展提供营商环境保障。四是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创新推进工信领域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规则标准,强化个人信息和用户权益保障。

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有序推进电信领域开放工作。一是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开展评估论证,加强政策宣贯,及时总结试点的先进经验、模式、典型案例等并宣传推广。二是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开展电信领域对外开放政策研究,不断优化电信领域市场营商环境。

编 辑:甄清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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