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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将推动建立数据交易场所
  • 成都日报
  • 2024年6月11日 06:55

工联网消息(IItime) 《成都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的立法意义和立法过程中的考量进行了解读。

不得滥用大数据诱导过度消费

《条例》提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数据资源持有、数据加工使用、数据产品经营等权益,依法获取收益。处理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

其中明确,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索要用户数据授权;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个人消费数据和消费偏好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或者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的数据服务规则。

根据《条例》,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应当根据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做好本单位公共数据管理工作,保证数据质量,并根据公共数据目录将相关数据汇聚到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

对于公共数据的使用,《条例》提出,公共数据应当依法最大限度向社会开放,重点推进经济、医疗卫生、教育、就业、文化、生态环境、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公共数据安全有序开放。

探索设立数据流通服务平台

《条例》提出,可以引导电信、金融、交通、信用、消费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据密集型行业平台和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带动发挥数据资源效益。支持市场主体围绕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现代物流、节能降碳、绿色建造、新能源等重点领域,提供数据产品开发、发布、承销等服务,推进培育行业性、产业化数据商。

根据《条例》,成都将推动建立数据交易场所,探索设立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依法培育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

数据交易服务机构应当建立规范透明、安全可控、可追溯的数据交易服务环境,制定交易服务流程、内部管理制度、机构自律规则以及交易纠纷处理机制,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服务义务。

多方面突出成都特色

针对数据应用赋能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充分等问题,《条例》注重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对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进行了引导和规范。同时,从数据领域设施建设、科技创新、资金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规范,支撑数据要素作用发挥。

针对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和防护体系还不够健全等问题,《条例》对数据安全综合治理、数据处理者安全责任进行了规范,对数据行业规范自律、数据共治环境营造和个人信息安全作出了引导,对数据安全技术创新、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鼓励性、探索性规定。

此外,《条例》既注重与省数据条例的错位衔接,还突出了成都特色。比如,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统计核算,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数字经济、政务、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推进数据运用等方面突出了成都特色,对省数据条例规定的数据标准建设、权益保护、区域协作等方面做了细化补充。

编 辑:刘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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