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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
  • 工联网
  • 2024年4月1日 07:52

工联网消息(IItime) 工联网记者获悉,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印发《江西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于4月20日起施行,提出积极创建先进制造业集群,为先进制造业培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力争到2026年培育20个左右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管理办法》所称先进制造业集群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处于制造业产业链上紧密关联的企业、科研院所、集群发展促进组织等,通过协同创新与合作共生形成的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开放包容性和根植性的网络化产业组织形态,是产业集群发展的高级阶段。明确各地必须依托现有省级产业集群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申报,在具备产业优势明显、制造能力先进、协同创新力强、优质要素集聚、治理机制高效、开放合作扩大等6个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集群内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

编 辑:刘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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