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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开展第二轮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
  • 上海经信委
  • 2022年9月30日 08:36

工联网消息(IItime)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升级 实施“工赋上海”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即将发布的《上海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强化上海工业互联网平台能力建设,完善平台化赋能体系,提升全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率,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我委在前期第一轮试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扩大评价范围,现启动第二轮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市重点产业领域建成运营的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主要包括:近年来获得市级以上工业互联网专项支持、列入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工信部相关试点示范(包括工业互联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二、评价内容

评价对象分为“通用型平台”和“行业性平台”两类,重点评价内容包括:

1.技术水平。主要包括边缘设备接入等边缘服务层能力、资源池化与弹性调度等基础设施服务层能力、数据分析管理等平台服务层能力。

2.运营管理能力。主要包括团队管理、平台运维管理、平台运营管理等能力。

3.应用效益。主要包括应用效果(如接入设备与工业数据等)、竞争力(如研发能力等)、经济效益(如平台产出能力等)、社会效益(如节能减排等)。

其中,“行业性平台”侧重边缘数据处理能力、工业数据采集分析能力、工业APP应用规模、经济效益等维度,“通用型平台”侧重软件开发能力、应用种类和开发者生态等维度。

三、评价流程

1.由我委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机构组建专家评价组,根据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结合平台演示、集中答辩、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2.评价结果将适时发布,有效期2年,建立动态培育机制,对评价优秀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将给予补贴奖励,并支持其面向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园区开展应用推广。

四、相关要求

1.本轮评价对象确定,对无故不参评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取消其后续参评资格以及相关政策支持。

2.参评材料包含申报表及申报书(含相关附件和指标数据说明)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申报书(含真实性承诺)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保材料准确性和真实性。

3.请于2022年10月8日(周六)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版)发至gyhlw@sheitc.sh.gov.cn,纸质材料送至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711室。联系人:李海涛 张楠笛  23119419  18918380771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编 辑:盖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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